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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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6日作出(2025)苏0214破申3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2月2日作出(2026)苏0214破27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尚德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对《非现场表决及债权核查规则》及《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现将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一、对《非现场表决及债权核查规则》的表决

截至本次会议表决完成时,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91户,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2696861319.1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8.59%。

经统计: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278户,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2518642533.35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95.53%;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2.07%。

综上,该表决事项通过。

二、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截至本次会议表决完成,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和有财产担保债权)债权人共8户,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金额为417495307.19元;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319户,代表的普通债权组债权金额为2709106732.50元。

经统计:

同意决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和有财产担保债权)8户,占到会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决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417495307.19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债权总额的100%。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通过《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同意决议的普通债权组276户,占到会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人数的86.52%,同意决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2074904079.47元,占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75.85%。

普通债权组通过《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各表决组均通过《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该表决事项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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