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1 公 开 人: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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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2025年5月12日,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11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案。2025年5月19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113破3号《决定书》,依法指定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提高破产清算程序的效率,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3日,住所地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猫山,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3214624791Y,注册资本为1709.5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卫华,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供电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门窗制造加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电子过磅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业设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数字技术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中铝贵州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对外投资。

二、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审计、评估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年内无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并在承担企业审计、评估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过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至少有两家破产企业审计审结、评估工作经验

4、有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经验。

5、在破产企业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6、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质量及其他工作要求,同意审计评估费用支付条件

7、项目承办人员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管理人的有关要求,对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专项审计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及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其性质此外,审计机构需协助或自行办理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税务事宜。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管理人的有关要求,对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至破产受理日全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人要求出具的其他专项评估报告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竞标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遴选评定:

1、参加破产清算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不得存在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

5、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竞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拟完成报告周期、报价等)。

竞选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竞选文件中正、副本均需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且正本每一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竞选文件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完整,封口(接口)处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封装袋上注明项目名称、竞选单位名称的字样。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方式

本案审计、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将2025618日上午1000分在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六号楼34层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管理人将根据各竞聘机构的工作方案、报价、工作周期等因素,依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规定选定审计、评估机构。

六、特别说明事项

1管理人依法履职,接受白云区人民法院监督,因此白云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也适用于审计、评估机构。

2本次竞聘过程及结果向人民法院报告后,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本次审计、评估的具体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为准。

3本次审计、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

4审计、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5本项目如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等程序,因基于破产重整等对工作内容及工作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报告,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必要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6如审计、评估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7参选机构的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8、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七、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如选择邮寄请竞选机构确保管理人能在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前获竞选资料,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选机构自行承担。

2、联系人信息:杨林炜,15207104068;周倩,18892357427。

3、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R区财富广场6号34层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4、报名起止时间:2025611日至2025617日。

特此公告

贵州贵铝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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