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2-03 公 开 人: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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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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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4日作出(2025)宁01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古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大古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大古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债权人会议组织及表决规则》。根据规则第四条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规定,并经报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定于2025年12月18日(周四)9时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大古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网络会议参会地址为:“数破通”破产管理系统平台。https://suptone.cn/管理人将通过“数破通”破产管理系统向各债权人发送债权人会议相关信息及参会操作指引。

请各位债权人务必在会议当日准时登录上述平台,在线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特此通知。

 

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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