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7 公 开 人: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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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225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铙山公司)预重整并于2025415日作出(2025)闽0430破预申1号《决定书》,经公开遴选,指定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本次债权申报采用非现场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通过邮件快递方式寄送申报材料(限EMS快递或顺丰快递)。临时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同步发布公告。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53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00号融侨中心8层;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13072141215;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式贰份)。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特此公告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十七


附件

预重整债权申报材料模版(铙山纸业).doc 下载
同意预重整通知书(2025)闽0430破预申1号.pdf 下载
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2025)闽0430破预申1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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