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07-11 公 开 人: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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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7-20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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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6月30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盛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7月5日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联合团队)担任天盛公司管理人。

天盛公司开发的“天盛中心”项目,因资金不足,致使部分房产已完工但未办证、部分房产未完工且需进一步复建完工。为维护天盛公司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高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破产债权清偿比例,促成项目盘活复建,合理确定重整计划和债务人财产处置方案,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募和遴选具有资金实力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天盛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有投资风险。

二、债务人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5日,法定代表人林德叶,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天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经济合作社(20%)、上海宏广投资有限公司(13%)、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12%)、台州市泰能投资有限公司(5%),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2012年3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5917581386,注册地址为 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市府大道658号B幢1层101室。

天盛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天盛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情况

天盛公司资产情况主要为其开发的“天盛中心”房产项目、与“购物公园”商业项目,具体如下:

“天盛中心”房产项目坐落于台州市中央商务区西北角0101地块地块权属面积48314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宗地用途为是商服/住宅用地,权证号为台开国用(2012)第04110号,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截至2052年1月7日止);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截止2082年1月7日止);
   “购物公园”商业项目坐落于台州市中央商务区0201地块。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宗地用途为地下零售商业用地和交通服务站,权证号为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293号,地下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截止至2058年9月28日),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截止至2068年9月28日)。

1.项目开发情况

(1)天盛公司所开发的“天盛中心”项目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市府大道以南、学院路以东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52,01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土地权属面积48,31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516,442.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76,288.5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151,829.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7,340.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4,31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15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7.8,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建筑高度<260米。项目建设年限为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


    具体每幢开发情况如下:

 

栋号

建设情

天盛中

1#

土建部分
1.主体结构:擦窗机钢结构基础未完成,其余主体结构均已完成。楼梯结构完成;
2.二次结构:1-65层核心筒砖墙除1 -5轴/F-H轴以东,1 -5轴/C-E轴以东(施工电梯处)未做,其余均完成,构造柱已浇筑。38-46层核心筒砖墙已完成,其余未完成。避难层砖墙己完成。49-58层B-C轴之间、H-J轴之间砖墙未砌筑。35 -37层中间分隔墙约1米未施工,构造柱钢筋已布置;

3.墙面:未粉刷;

4.地面:未施工,防水未做;

5.天棚:一、二层钢梁防火涂料未完成,其余均施工完成;

6.屋面:停机坪建筑找坡完成,其余均未完成。
安装部分:
1.电气部分:一次预埋防雷接地系统完成,结构一次预埋管已完成;二次结构预埋6~35层完成,5层以下,36层以上未施工;

2.给排水部分:仅楼板预留孔,剪力墙上套管预埋完成;

3.消防电:结构一次预埋管已完成;

4.消火栓,喷淋:完成主立管10#槽钢136米,钢板200*150*8mm,71块。其他未施工;

5.排烟通风:未做。

天盛中心

2#

土建部分
1.10层避难层变电房,电梯机房天棚、墙面均已做到腻子面,钢楼梯与百叶窗均未施工;
2.楼梯间、管道井均做了抹灰与腻子。楼梯栏杆未施工;
3.墙面抹灰均做到梁底;
4.22层到32层商区五个电梯门均未安装;
5.21层与31层避难场所天棚与墙面均做到了腻子面;
6.屋面擦窗机轨道已做,钢结构表面油漆大部分脱落;
7.屋面钢雨棚未施工;
8.屋面排水沟盖板未施工;
9.护窗栏杆未施工;
10.排烟井百叶未做;
11.机房层楼地面已施工;
12.停机台已做好,外部防护未做;
13.卫生间、有水房间等防水未施工。屋面防水已做;
14.结构,墙体均已完成;
15.部分设备基础未施工。
安装部分
1.电气部分:10层以上照明二次机构部分预埋完成。配电平面图中桥架及管线未做;

2.给排水部分:剪力墙上套管预埋完成。屋面雨水引下立管YL-02-03未做,检查口封堵未做;21层天沟雨水引下立管YL-2-B1~B4,25层到31层已完成,其余未做;21层天沟雨水引下立管YL-2-C1~C4全部未作;机房顶到大屋面的雨水立管YL-A1~A8未做;除停机坪A1~A8对应雨水斗未安装,其余雨水斗安装完成;

3.消防电:10层以上二次建构预埋梁下到风口,消火栓箱埋管完成80%,其他完成;

4.消火栓:立管全部未做:10层水平管未做;20层、21层、30层、38层水平环管四角DN100闸阀后安装完成,阀门未安装。31层水平环网管完成一半;机房层水平环管未做;

5.喷淋水平管:10层喷淋全部未做,21层完成一半(含喷淋头),22层喷淋头立管未做,31层喷淋水平主管完成一半(分支管及喷淋头立管未做),除上述范围外,其余预完成。喷淋主立管全部未做;

6.排烟通风11-12层及13层东边一半安装完成(卫生间通风未做,阀门未做)。

 

天盛中心

3#

土建部分
1.3-1、3-2楼梯只做了抹灰,其他楼梯均做到了腻子面,栏杆未施工;
2.T1-3三部电梯己安装;
3.卫生间,及防水房间未施工防水;
4.10层屋面排水沟盖板未施工,屋面防水未施工。女儿墙抹灰没做,伸缩缝没做,百叶窗未安装;
5.屋顶排水沟盖板未施工,外墙涂料未施工、屋顶防水已做;
6.墙面抹灰均做到梁底;
7.结构,墙体均已完成;
8.护窗栏杆未施工;
9.除屋顶层之外,其余楼层防火门门扇均未安装,门框已安装;
10.楼地面、天棚均未施工;
11.部分设备基础未施工;
12.散水均未做。
安装部分
1.电气部分:一次预埋防雷接地系统完成,照明二次结构预埋完成(一二层结构未预埋),配电平面图中桥架及管线未做,配电箱未做;

2.给排水部分:给水、排水全部未做,剪力墙上套管预埋完成,2台闭式水箱已安装;

3.消防电:穿线按消防报警平面图95%计量(水平穿线基本完成,只有22楼消火栓箱等部分未预埋到位);

4.消火栓XL-3SP-01,02未做,XL-3Q-06做至2层,支管及箱体未做,屋顶消火栓环网未安装;

5.雨水管YL-3Q-Z1’未做;

6.1层,ZPP-3Q-A2立管及到水井,支管未做,ZPP-3Q-A1支管未做。2层公共卫生间喷淋头管子未做。3~5层,3~5轴交A-B轴厨房喷淋DN100后未做,楼梯前室喷淋头及喷淋头立管全部未做,15~22层环网到电梯前室水平管及喷淋头未做(支架已做);

7.排烟通风:屋顶PY-1、2、4防排烟及PF-4排风已做,其余全部未做;

8.YL-A1~4只做了雨水斗,立管未做,屋面雨水沟盖板未做,雨水斗未做。

天盛中心

2-3裙楼

土建部分:
1.结构已完成、砖墙已砌、墙面抹灰均已做到梁底;外墙无门;天棚无抹灰;独立柱无抹灰;无护窗栏杆;楼梯间已做抹灰及腻子面,栏杆未施工
2.电梯外门均已做
3.空调机房墙面、天棚均做了抹灰与腻子
4.卫生间、厨房、有水房间等防水未施工
5.除屋顶层之外,其余楼层防火门门扇均未安装,门框已安装,除每层三扇防火门未安装防火门门框
6.屋面防水已施工完成;种植屋面未施工
7.所有伸缩缝未施工
8.所有钢结构防火涂料未施工
9.楼地面均未施工
10.十层宴会厅外墙保温已破损,外墙至女儿墙顶未做抹灰涂料,内侧施工至防水层
11.排水沟盖板未施工
12.屋面风道百叶未安装
13.防火卷帘门均未安装
14.采光顶外墙面外墙涂料未施工
15.散水均未做。
安装部分
1.给排水部分:剪力墙上套管预埋完成

2.电气部分:一次预埋一层全部未做,1~9层卫生间照明预埋未作,二层未预埋,3~9层已做。二层预埋除一、二层及其它各层强弱电、卫生间未做,3~9层靠近楼梯间周边有实体墙已做。强电桥架按图计算,总量减去300*200桥架314.5米,200*100桥架134米

3.消防电:三层以上结构一次预埋管已完成(一二层结构未预埋)5~6层消防报警穿线按平面图95%计量

4.防排烟完成镀锌钢板风管1683平方。消防完成30%。

天盛中心

4#

土建部分
1.1-3层精装修完成

2.地面:4层南面走廊及南面户内地面铺设复合地板,4-26层楼梯间铺设地砖,其余均完成至结构面。卫生间内防水未做

3.墙面:楼梯间、管道井内墙面涂料完成,电梯厅墙面粉刷未做,其余墙面粉刷完成至梁底

4.天棚:结构面完成楼梯间及楼梯底面涂料完成

5.门:管道井及楼梯间防火门(半成品)已安装,油漆未做。前室处防火门门框已安装

6.屋面:全部完成

7.其他:北楼梯栏杆立柱已完成,木扶手未安装
安装部分
1.电气部分:一次预埋防雷接地系统完成,室内箱体已安装,箱门及元器件未安装(3层除外),其余配电箱已基本安装;±0.00到配电房桥架未安装,除电梯的电缆(±0.00以上)、楼层配电房至户内配电箱的电缆已完成外其余电缆未完成,母线槽未安装,穿线完成,灯具、开关未装

2.给排水部分:±0.00以上给水、排水全部完成,楼层套管完成,3层南面给水支管已做,其余支管未做

3.消防电:除防火门监控模块未安装外其余已基本完成

4.消火栓箱基本完成,箱门及箱内可移动设备未装

5.喷淋:完成

6.除3层外,百叶风口面板未安装。

天盛中心

5#

已完工且交付

天盛中心

6#

已完工且交付

天盛中心

7#

已完工且交付

天盛中心

室外工程

完成室外部分道路、绿化、苗木工程

天盛中心

地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土建部分
1.地下一层广场餐饮区域砖墙未施工。其余已施工完成。
2.楼梯四周一圈排水沟未施工,已施工的排水沟盖板未施工;栏杆未施工。
3.地下一层墙抹灰做到梁底,地面部分未施工,顶棚部分涂料未施工、独立柱未做抹灰。
4.地下二、三层墙面抹灰到梁底,地面部分未施工,天棚涂料已施工。
5.电梯门框部分未施工。
6.部分人防门已安装。
7.地下二、三层部分车位线已画,防撞条、挡车条已安装。
8.部分防火卷帘门已安装。
9.汽车坡道入口墙面花岗岩已铺装,地面未施工。
安装部分
1.电气部分:一次预埋防雷接地系统完成,二次预埋未作;电线:CD区穿照明线975米。

2.所有桥架盖板未盖。

3.消防电穿线:地下室消防报警穿线按平面图95%计量。

(2)天盛公司所开发的“购物公园”项目位于中央商务区0201地块位于“天盛中心”项目东边,土地面积20,3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455.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1.18平方米(地上配套用房766.93平方米,公厕174.25平方米);地下(负1-2层)建筑面积33,148.6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4,792.89平方米(负一层),停车位面积15,655.44平方米(负二层),配套面积2,700.27平方米;用地红线外面积(通道)2,365.78平方米。地下停车位≥46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300个,商业配套停车位≥160个),容积率0.492,绿地率≥80%,建筑密度≤1%,建筑限高≤8米。项目拟建设年限为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

购物公园项目已处于暂停施工状态,项目进展为完成桩基工程及与住宅连接通道工程。

2.房屋销售情况
    截至破产重整受理之日,项目总可销售面积285,511.87平方米,已销售面积130,948.23平方米,未售面积154,563.64平方米,其中未售面积中天盛中心项目139,770.75平方米,购物公园项目14,792.89平方米。天盛中心项目可售1545套,已售932套,其中1号楼可售办公套数178套,有销售记录33套;2号楼可售124套,有销售记录124套;3号楼可售办公用房41套,有销售记录0套;4号楼公寓可售481套,有销售记录265套;地下一层可售商业127套,有销售记录0套;裙楼可售商业37套,有销售记录底商2套;3号楼可售商业4套,有销售记录0套;4号楼可售商业4套,有销售记录2套;住宅区域储藏室可售54个,有销售记录29个;住宅可售199套,有销售记录197套。购物公园项目未办理预售证,无销售记录。

    3.项目自持房产情况
   截至破产重整受理之日,项目自持总面积214,724.10平方米,已销售面积2,505.60平方米该已售部分主要为车位、车库,剩余自持面积212,218.50平方米,其中天盛中心项目196,563.06平方米,购物公园项目15,655.44平方米。

三)重整资产范围
    本次重整资产范围与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一致,包括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在建房产和固定资产。
    )资产瑕疵及风险点

以下是管理人现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需要投资人接受和负责处理。但是,管理人不承诺所披露瑕疵和风险点是全部的、无遗漏的、是完全正确的:

1.天盛公司在破产受理前已售房屋、车位等(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等情形)986套(不排除已售房屋信息之前存在漏报、漏登记等情形,最终的已售房屋信息及最终的已售房屋套数以管理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满前向投资人提供的为准)。需要投资人予以落实。

2.天盛公司前期项目开发及房屋预售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如未经批准的竣工延期问题、违法预售问题等,可能导致的开发成本上升、项目和土地价值贬损税收等风险,亦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可能产生大量的行政罚款。

3.天盛公司前期项目开发及房屋预售/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开具发票的问题,因此引起的有关税收费由投资人承担。

4.由于天盛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在重整的情况下,天盛公司可能无法作为后续银行按揭办理过程中的过渡性担保主体。

5.经初步整理,天盛公司项目有关工程资料存在缺失的情况,有关参建单位可能不会配合资料移交和盖章手续办理,可能会影响到后续项目竣工验收办证。

6.对于重整交易、实施过程中以及重整后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由投资人承担。

7.对于天盛公司现有财务账册反应的应收账款,管理人已部分发函催收,但因天盛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混乱,故对于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否具有收回可能性,难以准确认定

8.为充分保障原5-7#楼购房户权利,投资方若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则应承诺做好5-7#楼不动产权证申领工作,管理人予以配合。

9.天盛置业在破产受理前已售商办房屋(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等情形161套(不排除已售房屋信息之前存在漏报、漏登记等情形),后续需对该部分房屋予以交付,需要最终重整投资人予以落实。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资产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和债务人实际拥有的为准。)

三、招募要求
    为保障天盛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化解天盛公司债务危机,实现队天盛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维护社会稳定,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和特别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 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
    3.投资人及控股股东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投资人或控股股东有大型建筑开发建设经验,拥有较高的市场运营和管理理念,同等条件下有重整成功经验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二)特殊要求
    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报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5000万元、签署并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各类文件,且需提交重整确认函(重整确认函应明确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报价)。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放弃投资。

四、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的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等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3年7月20日下午16时止

联系电话:1895886209013586113105,联系人:陈律师冯律师。
    管理人邮箱:yawen_zheng95@126.com

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天盛中心4号楼一楼管理人办公室
    2.企业法人提交的材料
  1)重整意向书,须包含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对投资本项目多具有的优势,投资同类型项目的经验和成功案例;
  2)意向投资人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其主体的有效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载明受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6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意向投资人可以向管理人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并同时向管理人邮箱发动报名材料电子版本。
    3.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按期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同时缴纳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的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及资金占用费等)。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7月2016时止,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3010040201000095568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二)尽职调查和重整计划草案
   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3日内,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天盛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尽职调查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尽职调查并向管理人提交不得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计划、后续经营方案、重整资金来源、债权清偿方案及重整执行期限等内容。《重整投资方案》一经提交即对意向投资人有约束力,意向投资人须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应尽可能详细具体及可操作,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收到《重整投资方案》后对各方案进行反馈及提出优化意见,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投资人进行第二轮报价。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方案》或二轮报价情况,并结合重整投资人是否涉重大诉讼、仲裁以及《重整投资方案》是否真实、具备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等因素,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重整投资人或提报有权机关确认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以书面形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确认函》,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函之日起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未在指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五、保证金的退还、没收与使用
    (一)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丧失报名资格的;
    2.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成功后被管理人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前(以重整投资人签收《确认函》的时间为准),自愿放弃竞选的;
   3.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却认为重整投资人的;
    4.管理人中止、撤回本次招募的;
    5.非因重整投资人的原因,债权人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且未获得台州中院裁定批准或重整计划未被台州中院裁定批准的;
(二)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时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身份证明等;
    2.意向投资人签收《确认函》之日起5日内,拒绝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3.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要求退出重整计划或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

4.《重整计划(草案)》被台州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约定缴纳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
    (三)保证金的使用
    《重整计划(草案)》被台州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转化为投资款。
    五、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及尽职调查期间管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预测数据或审计、评估数据,后期可能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

(二)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为投资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及任何违约责任。
    (三)本次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公告有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诚挚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考察接洽、参与投资,实现破产企业重生再造。

特此公告!

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

 


附件

202307010【天盛置业】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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