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天天向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关于新疆天天向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公开时间:2025-12-03 公 开 人: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681次
  • 打印

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

 

各位债权人:

现管理人将新疆天天向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向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通知申报债权的情况

2025年10月29日,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上发布通知书,通知天天向上公司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天天向上公司诉讼及执行情况,管理人以邮寄送达、微信送达等方式向16家已知债权人送达了《已知债权人通知书》及申报债权注意事项,同时送达了破产债权申报文书等格式文书。

二、 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9日,管理人共受理13笔债权申报,申报金额合计3,107,637.22元。

三、债权审查情况

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具体审查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29日,管理人对已受理的13笔债权申报均已审查完毕,并向申报人送达了《债权审查意见表》。经过对申报人申报债权的性质、数额、是否存在财产担保、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否超过强制执行期间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管理人审查完毕13家债权申报,认可债权金额3,057,151.05元,其中2,816,227.55元为普通债权,240,923.50元为劣后债权。

具体情况详见《新疆天天向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债权表》。

四、关于核查债权的说明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审查完毕的债权需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均有权对管理人审查认定的本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核查,并有权提出异议,相关债权在核查期内如果无人提出异议的,由管理人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本次会议就管理人已出具审查意见表的13笔债权进行核查。债权人、天天向上公司有权查阅管理人保管的债权表、申报登记及审查等材料。

本次会议核查债权的期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债权人、天天向上公司如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12月5日之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说明理由或法律依据,管理人将在2025年12月9日前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如对管理人复核意见仍持有异议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应当在2025年12月24日之前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天天向上公司对债权表记载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提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说明。


新疆天天向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新疆天天向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债权表》详见附件

附件

关于破产债权申报、审查及核查债权的说明.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