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欠薪垫付申请材料的通知

关于提交欠薪垫付申请材料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11-21 公 开 人:上海爱乐菲伯尔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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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欠薪垫付申请材料的通知

上海爱乐菲伯尔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29日作出(2024)沪031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爱乐菲伯尔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211日作出(2024)沪031106号民事裁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爱乐菲伯尔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关于企业破产欠薪保障金垫付和追偿的会商纪要》、《关于落实企业破产欠薪保障金垫付与追偿机制的操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帮助劳动者解决因企业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和维护社会稳定,管理人将向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普陀人社”)申请办理垫付欠薪事项。请陆婷婷、李英琦、张梦陶、黄国芳、张怡彬、唐赫2025125日前联系管理人,未及时联系管理人并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导致未能通过普陀人社的审查的,管理人不再协助办理相关欠薪垫付申请。

管理人联系人:江颖杰;联系电话:13381923951;邮箱:zhonglunpc@163.com

 

上海爱乐菲伯尔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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