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24 公 开 人: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3232次
  • 打印

关于选聘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17日,根据市中人民法 (2021)豫13破申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117日方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为依法对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资产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财产处置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选聘方式确认评估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8月。住所:方城县八里桥产业集聚区吴府大道西西清路路北。法定代表人:张向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25803448458。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工业型材、不锈钢装饰管生产、销售。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业务;

2、依法成立的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入围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法院司法鉴定名册。

3、具备专业从事重整、破产、改制等相关经验的评估师2名以上;

4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5、本业务不收取评估服务机构定金。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及单位资质复印件;

43名以上人员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工作方案含拟参与项目组成人员介绍;

6、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7、服务承诺;

8、其他必要文件、证明材料。

有意向的评估机构应在报名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材料一式三份,密封递交管理人。

四、评估工作内容

  1. 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

    2根据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的要求,202267日前出具预评估报告、610日前出具评估报告,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并提供评估技术说明。

    3、评估机构应同时派遣至少2名工作人员到现场参与资产现场勘察和核查。

    4、按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通知,按照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对债权人提出的有关资产评估的质询进行答复、说明。

    5、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与评估相关的工作事项。

    五、注意事项

    1、评估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2、书面承诺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完成对该公司的评估工作。

    六、评估机构的选定

    参与选聘的评估机构应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管理人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择优选定报价低,用时短,且实力较强的机构。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本案评估机构,若无机构申报 ,管理人将自行委托评估机构。在向方城县人民法院报告后,管理人将结果通知选定的评估服务机构,未被选定的评估服务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场。

    七、评估服务费用

    鉴于本项目客观情况,管理人不预付评估服务费用,评估机构应当垫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差旅食宿等费用由评估机构自己承担,管理人将根据整体业务进展情况,在评估资产变价完成后作为破产费用予以支付。

    资产总额依据资产实际变价处置金额确定。评估机构报价函一般以资产实际变价处置金额计算评估费用下浮一定比例确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评估法规的要求,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方城县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选定评估机构的工作进展,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本次选聘的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3、若资产变价处置时间较长,评估报告届满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评估机构需对资产另行评估或出具补充说明,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九、报名时间、地点

    1、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530日下午1800时止。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89号县供销社院内东一楼

        3、联系人:周存

        4、联系电话:0377--67238948    0377--67211880

           

            河南晶鑫装潢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252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