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23 公 开 人: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185次
  • 打印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苏07破5号之二

 

 

 

2023年12月28日,本院根据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受理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公章、公司账册,无可供分配财产,严重资不抵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现经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确无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法定代表人亦下落不明,确实无法进行清算,已经符合破产宣告及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对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2月29日裁定宣告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连云港市金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O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9.2 终结公告jy.jpg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