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图集团湖南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债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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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6-03 公 开 人:红图集团湖南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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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杨湘辉的申请,已裁定受理红图集团湖南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红图集团湖南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4 6 18日周二下午 300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函。

 

红图集团湖南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 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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