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催缴股东出资通知书

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催缴股东出资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11-16 公 开 人: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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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催缴股东出资通知书

顾国梅: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5815日裁定受理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919日指定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根据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顾国梅作为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设立时的登记股东,认缴出资16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60万元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尚未实缴到位的注册资本16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你们应当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全部出资。清算组现通知你们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联系清算组并向清算组交清上述未缴出资。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配合清算组核实。

特此通知

常州市兮魅鸿管道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1115

 

清算组联系方式:周会计:1505190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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