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绘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告知书

福建绘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6-01-27 公 开 人:福建绘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44次
  • 打印

(2025)绘梦教育破管字第12号

章嘉俊、李晓旭、黄艳文、曾俊华:

2025年9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破申4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珍珍对福建绘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绘梦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4日作出(2025)闽0112破39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担任福建绘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绘梦公司原股东及现股东存在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管理人通过调查绘梦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发现绘梦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经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章嘉俊,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查阅债务人工商登记内外档,未寻得债务人股东全部实缴出资的相关记录。故,债务人股东实质上未全部履行出资义务综上,管理人认为,债务人股东在持股期间未能全部履行出资义务责任的行为减损了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直接影响到各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出资人应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管理人特此通知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缴纳出资事宜。如股东已实际缴纳出资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证据材料。

如股东未在规定期限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2#楼10层13商务办公;联系人:杨宁13960945863、李小玲17520497497),未缴纳出资或提供已足额出资证据的,管理人将依法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追缴。

特此通知

福建绘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十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