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8 公 开 人: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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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顾卓巍 联系方式: 1380120462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0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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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

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年2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作出(2023)京01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广泽”)的清算申请(以下简称“本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的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程序的各项工作。

2024年9月24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申7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广泽等12家企业(以下统称“债务人”)实质合并清算案,并继续指定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盘活债务人资产,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法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债务人资质的营运价值,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案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 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广泽成立于2011年7月26日,注册资本5050万元,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59号202室,法定代表人王永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通讯器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武汉圣泽捷运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圣泽捷运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5日,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6C2地块,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仓库和办公用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武汉欣博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欣博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地洪山区徐东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产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北京尊宝成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尊宝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8日,注册资本21900万元,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59号,法定代表人刘永煌,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 武汉江融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江融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9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浦科技园特6号4层,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业、工业、旅游业的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工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咨询;高新科技项目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武汉圣泽捷众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圣泽捷众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6日,注册资本13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C2地块,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仓储服务;仓库和办公用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湖北瑞狮置业有限公司

湖北瑞狮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35号,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产咨询服务;金属材料、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的化学品)的销售。

8. 北京宝泽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宝泽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59号,法定代表人刘永煌,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投资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北京江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江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59号202-15,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在实体店经营);清洁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 内蒙古圣泽鼎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内蒙古圣泽鼎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4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42号,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自有房屋租赁。

11. 长沙圣泽瑞宝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长沙圣泽瑞宝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688号,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五金产品的零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武汉江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江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5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石桥村兴业路2号,法定代表人曾涛,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批零兼营;保洁服务;花卉养殖、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资产负债情况

1. 资产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初步审计报告显示,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债务人合并口径资产总计5.29亿元。以土地、房产(4S店、办公楼等)为主。

2. 负债情况

根据管理人审查,确认有财产担保债权人3家,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96,333,484.96元;确认税款债权人4家,税款债权总额为203,507,579.61元;确认普通债权人45家,普通债权总额为1,925,671,183.09元。

由于上述债权尚未经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最终以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中记载的金额为准。

二、 招募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 招募须知

1. 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预招募公告所载明的债务人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不表明管理人对债务人有关数据信息及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不表明管理人对债务人的投资价值或投资收益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

3. 本公告发布之后,有关数据信息及相关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确认的最新数据或最新信息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应仅以本公告发布的数据信息及相关情况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依据本公告做出投资决策。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进行调查研究,独立判断投资价值,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 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投资债务人的邀约,本次预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条件

为实现债务人的困境反转,实现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并实现重整成功

1.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也履约能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 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所属集团(如不以其所属集团名义参与招募和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为其所属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如具有参与重整投资项目的或运营4S店经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 重整投资人进行报名

(一) 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5年9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分别装订成册,邮寄提交至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二) 报名提交的材料

1. 报名意向书。

2.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

3. 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 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单位为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集团公司合并口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债务纠纷及因此引发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承诺函。

6. 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所属集团具有参与企业重整投资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有)。

7. 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8. 如以联合体参与报名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准备前述材料,由牵头意向重整投资人统一提交。此外,还需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债务人提供资金支持、开展合作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四、 招募流程

(一) 初步筛选

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5的补正期。

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初步筛选后,管理人将向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发送《限期缴纳保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发送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000.00元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上述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投资款。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拒绝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参与重整投资过程中(已被确定为本案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除外),放弃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应向管理人发送放弃参与本案重整投资的书面说明,在管理人收到书面说明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退款账户。

如在报名期间仅有1家机构通过初步筛选的,则管理人将仅组织该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及后续有关工作。

(二) 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完成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供本案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发送的《开展尽职调查的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

(三) 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尽职调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及时向管理人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

如确因内部审批流程等原因,无法在限期内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提出延期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的书面申请,经管理人同意及认可后,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延期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

但为了有序推进本案的相关程序,提高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工作的效率,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上述期限要求内,至少提交附条件的《重整投资方案》,且管理人仅接受以意向重整投资人尚需经过内部审批为附加条件的《重整投资方案》。

(四) 遴选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就《重整投资方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及时征求主要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有关方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与意向重整投资人就《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磋商及谈判,管理人将根据主要债权人等相关各方的意见及建议,最终确认重整投资人的人选。

(五) 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向重整投资人发送《通知书》,确认其为正式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在收到《通知书》后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磋商《重整投资协议》,并及时完成签署。

五、 联系方式

收取报名材料的邮箱:bddmlawyer@126.com

人:陈先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6号楼金辉大厦22层

联系电话:18310201781

六、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预招募

 

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88


附件

附件1 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附件3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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