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新华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首次拍卖公告

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新华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首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15小时前 公 开 人: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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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2025年3月14日,北京金融法院作出(2025)京7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财务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京74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财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11日10时至2026年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以下简称“京东”,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华联财务公司受领的偿债股权,即北京新华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1.9005%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570.15万元。

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起拍价:132,793,200.00元,保证金:13,279,320.00元,增价幅度:2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标的咨询与了解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接受咨询(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本次竞价活动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管理人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提前通知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网络拍卖;对于其他尚不明确或未能通知到的优先购买权人,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3日(即2026年4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对上述拍卖标的股权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活动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2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低于起拍价的出价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三)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当次竞价流拍。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款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价款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注明破产案号:(2025)京74破申1号;款项性质:股权拍卖尾款:

账户名称: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1103220104001752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京东对本次拍卖将另行向买受人收取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计算标准为买受人成交价总额的0.5%,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圆整)。具体收费详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自行查阅京东破产拍卖关于技术服务费收取比例及方式的规定。

本次拍卖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等,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如相关费用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股权交割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确认。一旦成交,买受人即被视为已完全知悉并同意承担上述全部费用,且不得以此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新华联财务公司及京东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偿。

七、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材料,包括付款凭证、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自然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处(具体地址由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另行通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自拍卖成交之日起,由买受人承继拍卖标的股权后续的全部权利、义务,并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股权存在的任一风险与未来可能发生的成本。

(二)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股权权属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管理人和新华联财务公司不承担任何保证。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行业规定、政策原因、目标公司不配合办理拍卖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存在隐性瑕疵、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不能办理的,以及因相关规定或相关限制导致股东身份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等。

(三)新华联财务公司破产案件受理法院不提供拍卖标的股权确权、变更登记等与拍卖标的股权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

(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含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原买受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拍卖标的股权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的为准。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承担向买受人提供任何权属证明及公司文件的责任。

(三)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股东资格,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上述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四)关于能否办理拍卖标的股权转让登记及办理拍卖标的股权转让登记所需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及承诺。

(五)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股权的现状,以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新华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是否受到行政或刑事惩罚、涉及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财务资料及经营文件是否保存完好、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拍卖标的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冻结、代持、权利负担等隐性情形,是否已完成实缴出资,对应股东权利是否存在前置限制,能否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是否配合买受人行使股东权利,买受人能否正常参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查阅复制财务资料、行使表决权等全部风险。管理人和新华联财务公司对前述一切事实及法律风险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六)拍卖标的股权价值受标的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市场行情、行业政策、宏观经济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管理人对拍卖标的股权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提供竞买人参考,不视为拍卖标的股权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不构成对其价值的判断依据或任何形式的担保。竞买人须自行审慎核查标的物状况,独立判断标的股权价值并承担全部竞拍风险。

(七)本次拍卖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管理人已按法定程序提前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的资格认定、出价顺序由管理人依法审核确定。因优先购买权人行使权利导致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股权的,管理人及京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解冻。

(八)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拍卖标的股权为新华联财务公司破产财产,竞买人受让股权后,不得要求以标的股权相关权益抵偿新华联财务公司的破产债务,亦不得就新华联财务公司破产清算前的任何行为向管理人或新华联财务公司主张权利。

(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已在京东公开展示)。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15801269670。

十一、本次公告期为30天,公告将同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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