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佳亿通机电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声明

张家港市佳亿通机电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6-04-03 公 开 人:张家港市佳亿通机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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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佳亿通机电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声明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根据徐建明的申请,于2026年3月25日裁定受理张家港市佳亿通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30日指定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张家港市佳亿通机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未能接管到佳亿通机电公司的财产、印章(包括公章、财务印章、法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等)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管理人特此声明: 佳亿通机电公司的全部印章自2026年3月25日起作废。自2026年3月25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 2026年3月25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张家港市佳亿通机电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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