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鸿运汽车交易城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瑞昌市鸿运汽车交易城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5-01-14 公 开 人:瑞昌市鸿运汽车交易城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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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瑞昌市鸿运汽车交易城有限公司(简称“鸿运公司”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241014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赣048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鸿运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241015日作出(2024)赣04816号《决定书》,指定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担任鸿运公司管理人。

20241226日,鸿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线下召开。此次会议应到普通债权人为151家,普通债权额137274683.39元,到会普通债权人为103家,代表普通债权额为126034716.70元;应到担保债权人为10家,担保债权额25217422.21元,到会担保债权人为6家,代表担保债权额22181428.21元;应到税款债权人为1家,税款债权额26217583.39元,到会税款债权人为1家,代表税款债权额26217583.39元。另外鸿运公司的出资人2家列席会议参与讨论《重整计划草案》,其代表鸿运公司的股权份额为100%。到会债权人人数及代表的债权数额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推选方案》《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范围及议事规则》《债权人会议职权及规则》《重整计划草案》。上述事项表决情况如下:

1.《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推选方案》,103家赞成,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93.64%,赞成票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比例为61.29%

2.《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范围及议事规则》,102家赞成,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92.73%,赞成票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0.96%

3.《债权人会议职权及规则》,101家赞成,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91.82%,赞成票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0.52%

4.《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组95家赞成,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92.23%,赞成票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普通债权总额的比例为75.32%

担保债权组6家赞成,赞成票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担保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100%,赞成票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7.96%

税款债权组1家赞成,赞成票占税款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100%,赞成票所代表的债权额占税款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

出资人组2家赞成,赞成票人数占出资人人数的比例为100%,赞成票所代表的股权份额占鸿运公司股权的比例为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十四条:“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及第八十六条:“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推选方案》《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范围及议事规则》《债权人会议职权及规则》《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以上即为瑞昌市鸿运汽车交易城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瑞昌市鸿运汽车交易城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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