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5-06-11 公 开 人: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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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521日以现场及线上会议表决形式召开第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提交《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表决的议案》、《关于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管理的方案》、《关于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资产变价的方案》、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共益债融资方案债权人会议核查、表决。

此次会议参与表决债权人为272家,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320,810,790.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此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议采用非现场表决的议案:同意222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81.6%,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63%,表决通过

2、《关于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管理的方案》:同意219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80.5%,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62.4%,表决通过;

3《关于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资产变价的方案》:同意21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79.7%,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62.2%,表决通过;

4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共益债融资方案:同意205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75.3%,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59.3%,表决通过;

以上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管理人会后以微信公众号公告形式通知。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文昌世茂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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