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拍卖机构选聘文件

辅助拍卖机构选聘文件

公开时间:2024-04-25 公 开 人:重庆两江新区同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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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同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辅助拍卖机构选聘文件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1227日作出(2022)渝05破申722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两江新区同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谊公司”破产清算。20231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0525决定书,指定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为同谊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渝高法(2019)206号《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渝高法[2019]206)、《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管理人采用公开竞争式选聘辅助拍卖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与选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谊公司基本情况

1.同谊公司于20131023日注册登记,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9欧瑞大厦5F),工商注册号:50090300030305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0177139M,法定代表人廖颖

2.企业注册资本:同谊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重庆新天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4.28571%

17,000万(元)

2

重庆共谊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7.14286%

5,000万(元)

3

重庆市长寿区九五水果专业合作社

7.14286%

5,000万(元)

4

重庆绿旺农产品有限公司

7.14286%

5,000万(元)

5

重庆金博德建材有限公司

7.14286%

5,000万(元)

6

陈孔亮

7.14286%

5,000万(元)

7

重庆市金康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3,500万(元)

8

黄炜旻

3.57143%

2,500万(元)

9

重庆业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85714%

2,000万(元)

10

重庆市新天地高新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85714%

2,000万(元)

11

重庆正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85714%

2,000万(元)

12

重庆恒伟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14286%

1,500万(元)

13

重庆鸿瑞物资有限公司

2.14286%

1,500万(元)

14

冯明超

1.42857%

1,000万(元)

15

刘仕刚

1.42857%

1,000万(元)

16

奚建明

1.42857%

1,000万(元)

17

李伟

1.42857%

1,000万(元)

18

李文祎

1.42857%

1,000万(元)

19

郑曙光

1.42857%

1,000万(元)

20

重庆仓社商贸有限公司

1.42857%

1,000万(元)

21

重庆川王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1.42857%

1,000万(元)

22

重庆市同尚科浩科技有限公司

1.42857%

1,000万(元)

23

重庆市晨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42857%

1,000万(元)

24

重庆市瑜彩峰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1.42857%

1,000万(元)

25

重庆格唯斯进出口有限公司

1.42857%

1,000万(元)

26

重庆胜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2857%

1,000万(元)

 

根据管理人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同谊公司工商资料,重庆立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31018日出具的渝立华所验(2013)第909号《验资报告》载明:“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31017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13101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0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元整)。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70000.00万元。”

3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按金融办批复的事项从事经营)**

4企业目前状况2019130日,同谊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解散并清算重庆两江新区同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同谊公司解散并依法清算。

二、资产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XYZH/2022CQAA40137]显示,截至202256,同谊公司资产总计771,340,715.62元,负债合计72,250,191.14元。

三、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

1.现场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勘察勘验,查明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情况并通过拍摄视频、照片等方式固定标的物现状及瑕疵;

2.与管理人确认核实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范围、现状以及瑕疵状态、优先购买权人等情况,在相关文件里进行全面披露;

3.制作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照片和视频等需上传破产资产

拍卖平台的文件和资料,完成公告及上拍工作;

4.接收意向购买人的现场看样预约及电话咨询,安排现场看样并

配合完成现场看样工作;

5.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发布破产拍卖相关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拍卖宣传;

6.若竞拍成功,督促竞拍人及时支付拍卖尾款,向管理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流拍,则向管理人提供流拍情况说明;

7.协助管理人交付拍卖物及过户;

8.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与破产财产拍卖相关的工作。

辅助拍卖机构基本要求

1.在重庆市内注册登记、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已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具有丰富的破产拍卖辅助工作经验和线上线下宣传能力

3.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5.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6.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竞选机构需提交资料

参与本次竞选工作的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参加辅助拍卖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拍卖机构注册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原件)

5.具有破产拍卖辅助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6.承诺书(原件)。应包括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应回避情形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报价包含了辅拍服务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不再另行收取费用;配合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做好竞拍工作出具的竞拍报告符合竞拍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选定方式及程序

()评选程序及要求

1.参选机构提交的参评文件符合本公告载明的参评要求,则进入

比选阶段

2.参评机构提交的参评文件数量及形式应符合要求,否则作废件处理。

3.参评机构资质条件、信誉及履约能力为必备条件,不符者作废件处理。

4.本次竞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价方式

参选机构提交的《报价函》记载的服务费用为报价费用,本次按照渝高法[2020]132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的百分比报价(:按渝高法[2020]132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的xx%计收辅拍工作费用)最高收费不得高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规定高于此标准为无效报价,未按照前述方式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机构失去本次竞选资格

(三) 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小组由五名评选人员组成,其中包括两名债权人代表以及三名管理人成员。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业绩为10分,团队人员配置10服务方案 10分,参评报价 70分,总分100 分。评选小组对满足选

聘文件实质要求的参评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并制作评分表,按综合得分对参评者排序,按得分最高机构中选的原则确定中选机构,同时将第二高分机构列为备选机构(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机构并列得分第一名,并列机构中报价最低者中选,如报价相同,并列机构中服务方案得分最高者中选)

(四) 评分细则

1.参评机构提交的参评文件数量及形式应符合要求,否则作废件处理。

2.参评机构资质条件、信誉及履约能力为必备条件,不符者为废件。

3.业绩满分为 10分。

(1)三年内为破产项目提供专项服务每3件得1

(2)三年内为本案破产企业同属一个行业的破产项目提供专项

服务的,每1件加1分。

4.服务方案占 10分。

(1)基本满足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得5分。

(2)对选聘文件工作每项内容及要求有详细、规范和可执行措施,且高于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和工作标准,根据其承诺内容及工作标准情况加5分。

(3)不满足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的,按照作废件处理。

5.参评报价占 70 分。

对报价进行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报价最低者得70分,按照每低一个位次扣减 5分的规则计算出各参评机构的报价得分。

(五) 签约时间

1. 管理人在中选机构确定后七日内与中选机构签订合同。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向人民法院报告。因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管理人造成的损失,中选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2. 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向人民法院报告。

七、费用的收取方式

1.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人员、交通、差旅及办公费用等由中标机构自行承担。

2.辅拍服务费用在拍卖成交、买受人缴纳清余款后从拍卖款中支付,针对未通过拍卖方式处置成交的标的物,不收取服务费用。

报名时间方式及结果公示

1.报名截止时间2024571700

2.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报名及上传参选文件PDF并将纸质版密封后邮寄至管理人处,管理人将于202458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并公布最终选定结果。

九、其他事项

1.管理人联系方式重庆市渝北区财富金融中心8张律师,13628376442

2.拟参加本次选聘的辅助拍卖机构在报价前可联系管理人了解同谊公司资产状况

3.管理人对本次公开选聘各项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两江新区同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五


附件

辅助拍卖机构选聘文件(同谊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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