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公告

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14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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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

 

 

2021)宝恩集团破管公字第1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中院”)分别于2021625日、1011日作出(2021)鲁03破申28-3146号《民事裁定书》及5-8、19号《民事决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淄博宝恩皮具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桓台县大桓九制革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中泓晟泰企业重整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上述五家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1年1213日,淄博中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淄博宝恩皮具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桓台县大桓九制革有限公司、淄博亚得贸易有限公司与淄博邦世皮具箱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恩集团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淄博中院2021年123日组织召开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听证会。债务人、管理人、金融债权人、经营性债权人代表及企业驻地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均派出代表出席,听证会上,农业银行债权人提及重整程序具体进度问题,招商银行债权人提及深圳市宝恩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恩公司”)、山东杰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乐生物公司”)的混同审查认定问题。管理人在会上进行解释并于会后予以债权人答复。听证会上,债务人提出在依法审查关联企业合并重整范围,亦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的同时,请求兼顾集团现有整体市场及千余名职工稳定就业等因素,提出将存在一定混同的淄博邦世实业有限公司、淄博邦世革制品有限公司、淄博佰仕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及未发现混同的深圳宝恩公司公司、杰乐生物公司等五家公司不纳入实质合并重整范围,但为确保公平清偿债权人利益,将该五家公司的股权价值纳入合并重整财产范围内。淄博中院为充分尊重债权人的相关权益,听证会期间淄博中院亦告知债权人于听证会结束后,如对合并重整范围持有异议可在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异议期内无债权人向淄博中院提出其他意见。另外,企业驻地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认为人民法院在依法审查合并重整范围的同时,应兼顾职工就业等社会问题。根据上述情况,管理人亦征询宝恩集团股东及管理层意见,均同意将宝恩集团七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淄博中院综合审查宝恩集团七家公司合并重整的申请主体、案件管辖、实质合并重整条件审查等,认为可对宝恩集团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淄博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准许山东齐家家俬有限公司、淄博宝恩皮具有限公司、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桓台县大桓九制革有限公司、淄博亚得贸易有限公司与淄博邦世皮具箱包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同日指定中泓晟泰企业重整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宝恩集团七家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宝恩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管理人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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