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25 公 开 人: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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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晓俊 联系方式: 1376152807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2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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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作出(2026)沪03破2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3月2日,上海市三中院作出(2021)沪03破226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担任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目前本案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为充分发现和识别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重整价值以及重整可行性,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为后续可能的程序转换做好准备。在上海三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面向社会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现将本次预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一、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概况

(一) 工商登记信息

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0609280629,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951号1幢4层419室,法定代表人:章林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4699.3746万元 ,经营范围:影院管理,票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主要资产情况

1. 对外投资名下的影院情况

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主要资产之一为其持股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名下在营的影院,部分孙子公司非100%持股。目前在营的有17家影城,上海4家,浙江4家,江苏5家,天津3家,湖北1家,上述影院场地除红星电影世界开元地中海店的场地为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向其100%持股的上海漭源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的不动产外,其余场地均为向第三方租赁,持有影院的孙子公司名下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租、欠付装饰装修款等负债情况。

根据承包经营合同,关于红星电影世界开元地中海店,持有该影院的上海红凯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签署承包经营合同,将该影院交由第三方运营和管理。承包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31年10月31日。

目前在营的有17家影城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红影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孙公司)持有的天津红星电影世界(生态城巨幕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2)天津莱纳华开影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天津红星电影世界(和平华开城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3)天津卡美奥影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天津红星电影世界(天津之眼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4)新昌县见见影城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绍兴红星影城(原新昌保利万和影城),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5)宁波凯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孙公司)持有的红星电影世界(镇海爱琴海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6)宁波龙红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孙公司)持有的红星电影世界(慈溪爱琴海LUXE巨幕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7)嘉善德纳国际影城有限公司(孙公司)持有的嘉兴德纳国际影城(嘉善恒利广场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8)宜兴逸美影城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无锡红星电影世界(宜兴大统华城北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9)高邮市华莱迪影视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扬州红星电影世界(高邮世贸杜比全景声巨幕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10)高邮市华莱迪影视管理有限公司世贸金街分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扬州幸福蓝海红星影城(高邮世贸金街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11)南京海上明珠影城有限公司(孙公司)持有的南京AMG海上明珠影城(南京虹悦城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55%;

12)南京海上明珠影城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孙公司)持有的南京AMG海上明珠影城(南京雨花客厅IMAX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55%;

13)上海海隽影城有限责任公司(孙公司)持有的上海AMG海上明珠影城(上海大宁音乐广场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55%;

14)上海浦洋海上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孙公司)持有的上海AMG海上明珠影城(上海联洋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55%;

15)上海海岳天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公司)持有的上海AMG海上明珠影城(上海莘庄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55%;

16)上海红凯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红星电影世界开元地中海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17)孝感泓河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持有的孝感华夏国际影城保丽广场店,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权益份额为100%。

2. 漭源实业名下的不动产

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100%持股的上海漭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有坐落于松江区方松街道新松江路927弄4040室、4041室、4042室的商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经初步调查,该不动产情况主要如下:

1) 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坐落:松江区方松街道新松江路927弄4040室、4041室、4042室,土地宗地号:松江区方松街道5街坊34/1丘,宗地(丘)面积:60770.00,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期限:002/3/16至2052/3/15,房地产权证号:沪(2018)松字不动产权第037850号。

2) 房屋权属状况

房地产坐落:松江区方松街道新松江路927弄4040室、4041室、4042室,建筑面积:1344.58(4040室)、90.41(4041室)、4524.93(4042室),房屋类型:商场,房屋机构;钢混,房屋用途:商业,竣工日期:2006年,抵押状况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簿记载,该不动产设立有抵押,抵押债权数额为132,000,000元。

3) 不动产占用情况

该不动产存在第三方租赁。

(三) 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账面记载,截至2026年2月底,该公司的应付及其他应付款项总额为16.08亿元,该金额为账面记载金额,最终以债权人申报及管理人审核确认为准。

(四) 其他情况

根据天眼查工商登记情况显示:红星美凯龙影业公司名下有28个子公司,其中3个已注销,25个存续的对外投资,21个100%持股,4个部分持股,其中持股85%的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被浦东法院受理破产清算。除了上海希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的11个对外投资外,债务人名下有44个孙公司,2个子公司的分公司,其中5个已注销,1个吊销未注销,存续38个,其中有100%权益的为30个。

上述孙子公司持有影院的情况,详见前面所述“对外投资名下的影院情况”,其他孙子公司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负债情况。

二、预招募须知

1. 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次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影院经营情况、不动产现状等情况,或需对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须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 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 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随时延长预招募期限或终止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5. 本次预招募所涉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资产等以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接手时的现状为准。

6. 不符合条件参加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管理人对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股权等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务必仔细审查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资产等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了解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所在地的产业导向,请实地查看、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及进行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全部事项的现状确认,慎重决定投资行为,意向投资人一旦作出投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等全部事项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8. 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如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本次招募中选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投资保证金,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程序保证金或后续的重整投资款,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9. 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10. 本案将采取线下方式确定投资人。

1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届满日(节假日休息)管理人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联系方式见文末)。

12. 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三、意向投资人资质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 意向投资人需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还债务,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 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且应具备与债务人资产规模和资产现状相适应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4. 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5. 提交报名材料后,联合体发生成员变更的,变更后的联合体仍需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自动丧失竞选资格。变更后的联合体成员中,新加入的成员需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联合体成员发生变更,不影响已支付给管理人的保证金。其中,如涉及联合体牵头方发生变更的,需经管理人同意。

6. 近三年具有重整投资或不良资产投资等相关项目经验的意向投资人优先。

7. 对意向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意向投资人最终因未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意向投资人须咨询相关部门了解产业规划要求与未来税收要求(如有)等相关情况。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产业、税收、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

四、招募流程

(一) 意向投资人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自本预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18:00止。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 《重整投资方案》(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以及与经营计划有关的相关行业及上下游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等。

(3) 意向投资人确认的己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收款账户等基本信息。

(4) 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5) 符合预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资质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6) 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参与庭内外重组、重整等的相关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确认文件、投资协议、重整计划、并购协议等(无案例则无需提供)。

(7) 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8) 保密承诺函。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预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 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文末),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

4. 特别提醒:纸质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未报名。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二) 缴纳报名保证金

报名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账户信息见文末),报名人最晚应在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3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逾期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自动退出报名。报名人未通过管理人的初步审查的,管理人将在初步审查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三) 尽职调查阶段

缴纳报名保证金并通过初步审查的报名人,作为本案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及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醒意向投资人的是,尽职调查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预招募报名截止时间,即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6年5月24日18:00之前完成尽职调查,希望意向投资人尽早完成报名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尽职调查流程。

(四) 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结束后,报名人应在不晚于2026年5月29日18:0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报名人决策机构对上述事项的决策意见相关材料以及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前期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可转为投资保证金,报名人转为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或者未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本次预招募。

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只要已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决策文件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及其资产、与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有关的、与本案有关的当前的一切现状,且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明确的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

2. 简要说明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债权人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计划等,并载明联系方式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应符合债务人所在地区的区域规划和产业政策。

3.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

《重整意向投资方案》纸质版应密封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骑缝章,书面寄送或当面送达管理人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报名人决策机构对上述事项的决策意见相关材料请一并送达(联系方式见文末)。

(五) 确定意向投资人

1. 若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仅有1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成为中选意向投资人。

2. 若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意向投资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管理人内部评议会或组织遴选会,对各意向投资人和投资方案进行评议或遴选。在上海三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同等或类似条件下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统一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遴选时将优先考虑投资金额、付款条件,同时综合考虑经营方案等方面的因素,最终择优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报告。

(六)确定意向投资人后的流程

在本次确定意向投资人结束后,管理人将协调适格主体向上海三中院申请本案转重整程序。在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管理人将结合预重整期间中选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和本案债权人会议意见等因素,决定是否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七)特别说明

1. 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部分或全部的材料,均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本预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接受本预招募公告内容、程序及所签订协议条款的约束。

2. 管理人在此明确告知:

(1) 本次预招募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并不当然取得后续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2) 若在后续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重整程序中再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本次预招募期间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无须再次报名,但可以重新报价或优化方案(重新报价不得低于预招募时的报价),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人招募阶段的投资保证金。同等条件下,预招募期间的中选意向投资人具有优先中选重整投资人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 保证金退还及转换

1. 报名人未通过管理人的初步审查的,管理人将在初步审查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2. 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的,则管理人将在《重整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3. 意向投资人已提交《重整意向投资方案》,但最终未中选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4. 中选意向投资人若最终成为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重整中选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5. 若非因中选意向投资人原因,法院未裁定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重整,管理人将在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或相关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投资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6. 本次确定的中选意向投资人,后因其自身原因退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不配合签署投资协议等,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将纳入债务人财产。管理人将结合法院的指导意见和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决定是否重新招募投资人。

7. 若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再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中选的意向投资人非因其自身原因未中选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投资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二) 权属争议

对本次预招募所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晚于预招募公告报名截止日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

(三) 限额

本次预招募因所涉标的本身价值,其报名保证金、投资保证金等相对较高,意向投资人参与预招募的,支付保证金可能存在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确认支付额度。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意向投资人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预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税收缴纳等)、了解报名资格(如限购政策、产业准入政策)、委托代理、保证金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预招募。

2. 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时,各联合体成员可按照其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内部投资份额的比例支付保证金,但应确保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作为整体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对彼此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 本次预招募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预招募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投资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使用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审慎参与预招募。

4. 本次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预招募公告披露外,意向投资人应对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欠缴税费、无法过户、无法交接、违章建筑等瑕疵或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看样、尽调,未看样、尽调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资产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 本公告不构成对红星美凯龙影发公司投资的要约,不具有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6. 本预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在预招募公告结束前中止、撤回、终止预招募,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 管理人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559056156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支行

8. 管理人联系信息

联系人:王晓俊:13761528070

邮箱:xiaojun.wang@huiyelaw.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8:00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13楼

欢迎社会各界联系洽谈。

 

上海红星美凯龙影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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