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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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5-23 公 开 人:平顶山国钰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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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豫 0422 破1号之一

本院于2025年5月23日裁定受理叶县文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3日指定平顶山市国钰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叶县文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叶县文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6月24日前,向叶县文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翠林蓝湾商业会所二楼;邮政编码:467000;联系电话:1373377359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叶县文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叶县文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九点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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