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

公开时间:2018-02-28 公 开 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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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案件公告

2015)深中法破字第66     

本院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申请,于201592裁定受理百姓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百姓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人。百姓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51115日前百姓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4011号港中旅大厦8;邮政编码:518033;联系人:张涛、罗友敏;联系电话:0755-2502924483580955;传真:0755-8358095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百姓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百姓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本案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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