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印章、证照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06-13 公 开 人:重庆银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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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成渝金融法院作出(2024)渝87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两江新区通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庆银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宁公司”或“债务人”)的强制清算申请。2024年8月23日,成渝金融法院作出(2024)渝87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担任银宁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至今未接管到公章、发票章、财务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证照材料。

清算组现依法公告:重庆银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已遗失,重庆银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7845744X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已遗失,现依法公告声明上述印章及证照自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全部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银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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