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田银农业有限公司印章及营业证照作废的声明

关于广东田银农业有限公司印章及营业证照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6-08-05 公 开 人:广东田银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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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田银农业有限公司

印章及营业证照作废的声明

(2026)田银破管字019号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6年6月8日作出(2026)粤1971破申1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田银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26日作出(2026)粤1971破147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田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履职中,多次要求债务人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向管理人移交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如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但截至目前,债务人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仍未向管理人移交上述材料。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现依法公告:上述印章及营业执照自破产清算受理日(即2026年6月8日)起全部作废。

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广东田银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韩卓彬15625865569 、陈卓敏1361279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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