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债权申报说明

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债权申报说明

公开时间:2026-04-10 公 开 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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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16家企业

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债权申报说明

尊敬的债权人:

20264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公司)等316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植集团公司等316家企业管理人,依法负责各项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工作。

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011号之二《公告》(债权人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网站内搜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查阅公告文书。后续本案重点进展信息也会在该网站进行披露),债权人应于2026610日(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须知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须现场申报或未经通知邮寄纸质申报材料。

为方便各位债权人申报债权,定融产品的债权人请通过“定融产品债权申报入口”申报定融产品债权,其他类型债权人请通过“非定融产品债权申报入口”申报非定融产品的债权。

债权人应通过债权申报网站进行线上申报,网站地址为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1381302

债权人需通过上述债权申报网站查阅并下载《非定融产品债权申报指引》或《定融产品债权申报指引》,根据指引要求进行申报。

特别提示:

1.           已经向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申报定融产品债权的,无需重新申报;债权人有权就其尚未申报的定融产品债权通过定融产品债权申报入口向管理人进行申报。

2.           已向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申报的非定融产品债权,除主债务人或担保人涉及316家企业而导致债权金额、债权性质调整的,无需再次申报。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电话(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19568749416195687494061841044662413269763115010-87934137010-87934496(定融产品债权申报),010-87934131010-87934134010-87934135(非定融产品债权申报)

管理人电子邮箱:zzjtglr@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院3号楼(建议顺丰速运或EMS邮政速递寄付)

邮政编码:100025

 

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表》中将列明债权人的姓名/名称及债权金额。请债权人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按照指引的要求尽早申报债权,以便管理人尽快进行债权审查,避免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影响债权的认定及受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竭诚感谢您对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4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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