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11-17 公 开 人:北京邦信天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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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邦信天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北京邦信天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2025)京01破申12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邦信天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2025)京01破487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邦信天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公告:北京邦信天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7日前,向北京邦信天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2月11日16时0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详细信息请见本公告附件。


请邦信公司的债权人速与管理人取得联系,获取本案债权申报通知、申报材料填写指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限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承担后果。


特此公告。


北京邦信天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E2座8层;

管理人联系人:王经理、钱经理;

联系电话:(010) 8508 5926 / (010)8508 4325;

电子邮箱:cnfmzqsb@kpmg.com(仅作沟通使用,不接受以电子方式申报债权)。

附件

20251104.邦信.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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