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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9-13 公 开 人: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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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郭保佳、蓝锋、张斌对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1027日前向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盛景园七栋二楼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少芳、阮俊烽;联系电话:199259711191992597111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5114日上午930分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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