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进出口总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中国建筑进出口总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1-12-15 公 开 人:中国建筑进出口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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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进出口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1年1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国建筑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1月16日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建筑进出口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调查,债务人无相关涉及劳动的纠纷且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费用的情形。截至目前,债务人无职工债权。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1年1222日止。

职工如对公示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附相关证据。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示期满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中国建筑进出口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十五

管理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毛丽熊010-85143512、18510653338、maolixiong@east-concord.com

  010-85143438、13521941086、zhaorui@east-concord.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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