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狮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实施方案

常熟狮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实施方案

公开时间:2023-01-06 公 开 人:杨友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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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狮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实施方案

2022)瑞狮破管告字第011

202296日,常熟市人民法院根据朱翠英、朱斌、朱军的申请作出(2022)苏0581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常熟狮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狮城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友隽。

切实保障各债权人,管理人根据(2022)苏05816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认的《常熟狮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特制定第一次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财产

管理人通过划扣、发函、催讨等方式接管狮城公司财产。截至20221219日,狮城公司管理人账户收到转入款项金额合计 335018.09 元。

此外,由于部分业主根据交易习惯将物业费转入吴昊的个人账户(华夏银行6230220290024184),该银行卡由狮城公司法人魏清林控制,供狮城公司经营使用。根据吴昊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从2022920日至20221219日期间,该账户收到狮城公司物业费等款项合计 421868.6 元。

综上,管理人接管到的债务人财产合计金额 756886.69 元。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列明各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数额,由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人民法院最终确定的管理人报酬及收取情况须特别列明。本案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金额如下:

1、破产案件申请费 5685 (暂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确定应缴纳破产案件申请费。本案目前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 756886.69 ,应缴纳破产案件申请费减半收取为 5685 (最终以法院确定金额为准)。

2、管理人报酬 90826 (暂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破产案件确认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本案管理人报酬应为人民币 90826 (暂算)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3510

1)已经发生的破产费用 3510 元;

 公告费用、办公费用、邮寄费用、开户刻章手续费、本次会议会务费等合计1510元,该费用目前已由管理人垫付,具体明细如下:

编号

费用性质

费用金额(元)

备注

1

刻章费用

300.00

 

2

邮寄费用

200.00

 

3

会务材料费

200.00

申报材料、会议资料、各项通知等费用

4

交通费

260.00

 

5

开锁费

550.00

一债会后产生

合计:

1,510.00

 

 2)预留后期费用 2000 元(主要为邮寄费、银行手续费、注销税务工商费、档案保管费等后续实际发生的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破产程序产生的共益债务 329008.15

4.1、支付职工工资114925.34元,具体明细如下:

编号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员工人数

发放金额

1

2022/9/7

2022/9/30

42,812.61

2

2022/10/1

2022/10/31

60,098.61

3

2022/11/1

2022/11/30

11,170.79

4

2022/12/1

2022/12/11

1

843.33

合计

114,925.34

4.2、支付职工社保5942.25元:

4.3、支付职工医保541.32元;

4.4、支付职工公积金1896元;

4.5、缴纳税款6953.95元;

4.6、支付电费157683.71元;

4.9、支付水费10502.2元;

4.10、支付天然气费24702.24元;

4.11、支付电梯保养费3750元,具体明细如下:

编号

企业名称

金额

1

常熟市芝友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750.00

合计

3,750.00

 4.12、支付电信费用1161.14元,具体明细如下:

编号

月份

企业名称

金额

1

8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358.59

2

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358.13

3

1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444.42

合计

1161.14

其中,8月份电信费用358.59元由国贸公司垫付。

4.13、支付垃圾清运费950元,目前已全部由国贸公司垫付。

4.14、待付天然气费12357.03元,在管理人账户中预留,不予分配。

以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共益债务小计人民币 341365.18

综上,本案所需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共计人民币 441386.18

三、退回预收电费

根据新入驻中凯大厦的国贸公司向管理人反映,狮城公司已经向中凯大厦业主预收业主户内充电费用,截至20221121日,各业主账户余额合计为66330元,该笔预收充电费用应予退回。

四、破产债权分配:

在支付上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退回预收电费后,狮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49,170.51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职工债权:

截止20221230日,狮城公司职工债权总额为1,086,066.44元;第一次分配用于职工债权清偿总额为249,170.51,职工债权的总清偿率为22.9425%。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

(元)

第一次分配金额(元)

总清偿率

1

陈梅华

3,098.00

710.76

22.9425%

2

徐晓峰

41,675.54

9,561.40

22.9425%

3

陈永祥

56,723.81

13,013.85

22.9425%

4

黄纪人

550.00

126.18

22.9425%

5

沈敏华

2,932.00

672.67

22.9425%

6

徐鸣珠

30,783.91

7,062.59

22.9425%

7

孙由刚

3,514.00

806.20

22.9425%

8

叶利红

8,605.70

1,974.36

22.9425%

9

杨黎明

49,204.28

11,288.68

22.9425%

10

郁建新

498.00

114.25

22.9425%

11

沈菊英

33,368.91

7,655.65

22.9425%

12

顾根良

2,300.00

527.68

22.9425%

13

王文华

20,790.59

4,769.88

22.9425%

14

吴国明

510.00

117.01

22.9425%

15

俞伟芬

3,104.00

712.13

22.9425%

16

朱春云

1,950.00

447.38

22.9425%

17

朱玉英

1,926.00

441.87

22.9425%

18

薛小妹

2,024.00

464.36

22.9425%

19

娄美芬

2,024.00

464.36

22.9425%

20

周彩金

1,916.00

439.58

22.9425%

21

韩爱玉

1,870.00

429.02

22.9425%

22

俞美娟

1,906.00

437.28

22.9425%

23

田志强

240.00

55.06

22.9425%

24

朱翠英、朱斌、朱军

814,551.70

186,878.31

22.9425%

合计:

1,086,066.44

249,170.51

22.9425%

综上,清偿职工债权后,狮城公司已无可供分配款。

2普通债权:

截止20221230日,狮城公司普通债权总额为33,750.00元;第一次分配用于普通债权清偿总额为0

四、分配提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五、其他

1、以上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由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管理人将按照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破产财产方案制作财产分配细则并进行公示,不再另行表决,公示期满无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的,由管理人按照财产分配细则进行分配。

2、通过全体表决权人通过或法院裁定确认的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有效,全体债权人应当遵守。

3、管理人新接管到的其他财产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分配方案追加分配;如果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管理人将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管理人申请提存至常熟市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基金。

4、如在分配前,有新增债权申报的,管理人将按照申报债权金额在总债权中所占的比例,在可供分配破产财产中作相应的预留,各债权人可获清偿金额将作相应的调整。

 

常熟狮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230


附件

告011-狮城物业第一次分配实施方案(已签章).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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