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武汉钢铁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武汉钢铁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10-29 公 开 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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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11-1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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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武汉钢铁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称“青山区法院”)于2020727日作出(2020)鄂0107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钢铁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812日作出(2020)鄂01074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钢铁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后于20201010日作出(2020)鄂0107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武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并经青山区法院同意,管理人定于20211119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1119日下午15时。

二、会议地点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三、会议主要议题

表决《武汉钢铁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四、其它

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材料以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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