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草丁堂药房)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草丁堂药房)

公开时间:2025-12-05 公 开 人:石家庄草丁堂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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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草丁堂药房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指引

石家庄草丁堂药房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家庄中院”)于2025年11月26日作出(2025)冀01清申3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家庄草丁堂药房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1月26日作出(2025)冀01强清22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担任石家庄草丁堂药房有限公司清算组。2025年11月2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包含债权申报相关内容的公告,要求石家庄草丁堂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丁堂药房”)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月12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为规范债权申报工作,便于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清算组就债权申报事宜作如下指引: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石家庄中院裁定受理草丁堂药房强制清算之日,即2025年11月26日,对草丁堂药房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草丁堂药房债权人应于石家庄中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即2026年1月12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清算组建议债权人尽快申报,以便清算组核查债权。

三、债权申报方式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本次债权申报不设现场申报。各债权人可通过“线上下载+电子邮箱+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各债权人自行将本指引附件中的债权申报材料进行下载,按照本债权申报指引要求完成填写并附相应材料,填写完成后将申报材料扫描为pdf版发送至清算组电子邮箱(邮箱号:18233130948@163.com/n13733215240@163.com),并将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邮寄给清算组。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邮件发送债权申报资料扫描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命名规则为“草丁堂药房-债权人名称-债权申报材料”。

2、债权申报资料邮寄收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57号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050011

收件人:王律师/牛律师

联系方式:18233130948/13733215240。

如有疑问,债权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事项,清算组将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债权人来电。(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四、债权申报应当提交的材料

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债权人需按提交的所有材料顺序、数量、原件/复印件在清单中列明并签名:

2、申报债权登记表(附件2):债权人需如实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盖章签署。申报金额含利息、罚复利、违约金等费用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计算明细表,附于债权申报登记表之后;

3、债权人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材料:

(1)债权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复印纸上)并在复印件上签名捺印;

(2)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以下身份证件:

①统一社会信用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的,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其中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执业证复印件。

4、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附件5):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填写《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请规范填写,提供原件)并签字、盖章确认,确保清算组后续能够将强制清算程序相关信息有效送达债权人,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申报债权情况说明(附件6):须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履行情况、利息计算方式等相关事项。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书上加盖债权人公章,个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书上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同一债权人申报多笔债权的,请填写一张债权申报表,在债权申报表中申报金额处填写多笔债权合计金额。

注:债权申报登记表和债权申报书上记载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如申报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中所载的信息前后不一致,以债权申报登记表所载的信息为准。

6、承诺书(附件7):为高效便捷推进强制清算案件程序,请各位债权人提交书面的《债权人承诺书》(请按照范本填写,提供原件),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承诺所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7、关于债权成立的证据材料

(1)合同或协议、票据、对账单、转账单等与申报债权有关的材料凭证;

(2)如有担保的,还需提交担保合同或协议及与担保有关的他项权利证书;

(3)所申报债权如已进入诉讼、仲裁及执行程序的,还需提交相关诉讼、仲裁及执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及执行裁定等,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应提交生效文书制作机关出具的生效证明原件);

(4)证明债权未超过诉讼及执行时效的相应材料;

(5)所申报债权系受让取得的,需提交受让债权的相应材料;

(6)主张利息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若有),应说明计算方式;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利息、违约金(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利息、滞纳金、损失赔偿等派生债权)计算截止至2025年11月25日(含本日,即强制清算申请受理裁定前一日);

(7)债务如有清偿情形的,须提供清偿凭证、协议等。

(8)申报债权人或清算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对关于债权形成及金额的证据材料,应当列出证据清单;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8、债权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要求:

(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债权人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类申报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机构类申报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类申报提供);④授权委托书;⑤律师事务所函(如有);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有)】

(4)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5)申报债权情况说明;

(6)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材料(按照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填写顺序);

(7)承诺书。

五、注意事项

1、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邮寄提交的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公章(如申报人为自然人,应当逐页签字并捺手印)。复印件页数较多的,可以加盖骑缝章。债权人邮寄申报,请勿邮寄身份证件或证据原件;清算组将通过政府等单位的公示系统、债务人移交资料等途径对收到材料进行査验,如对债权人邮寄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存疑,清算组将另行通知债权人现场提供原件核对。

2、债权人应向清算组邮寄一份全部债权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并同时发送PDF格式扫描件和《申报债权情况说明》WORD版至清算组邮箱:18233130948@163.com/n13733215240@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草丁堂药房-债权人名称-债权申报材料”。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人申报利息的,利息计算至石家庄中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前一日(即2025年11月25日)。

4、申报债权而种为外币的,按照石家庄中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2025年11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该种外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没有中间价的,按照现汇买入价折算;没有现汇买入价的,按照现钞买入价折算。

5、本指引的附件1-7电子版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搜索(2025)冀01强清22号”获取。

六、风险提示

根据自2018年10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解(2018〕17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清算组提示各债权人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诚信申报债权。

附件:

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2、申报债权登记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示范文本

4、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5、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6、申报债权情况说明示范文本

7、承诺书

 

石家庄草丁堂药房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附件7:承诺书.doc 下载
附件5: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doc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 下载
附件6:申报债权情况说明范本.doc 下载
附件4:授权委托书范本.doc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登记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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