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2 公 开 人: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692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110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16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为推进壹品公司破产案件程序工作正常开展,管理人经汇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壹品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1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业务,住所地: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沙澧馨苑门面房。壹品公司所开发的深圳中德宝漯河汽车城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纬中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南角,占用土地一宗,证号为:漯国用(2012)第00386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6492.3㎡。截至目前该项目1#2#、3#楼主体及二次结构已完工,均未达到交付条件5#楼筏板基础已完成,地下车库喷涂乳胶漆已完成,剩余工程未建,项目整体配套设施施工。

二、拟评估财产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 拟评估财产范围

深圳中德宝漯河汽车城项目规划情况如下:

 

建筑名称

1#

2#

3#

4#

5#

6#

地下车库

建筑数量(栋)

1

1

1

1

1

1

 

建筑总高(米)

62.5

58.7

64.7

20.4

7.8

20.4

3.8

建筑层数

19(-1)

11(-1)

11(-1)

4

2

4

-1

建筑面积(㎡)

18513.32

10168.9

10124.14

2590.3

2233.48

5830

7488.12

本次拟评估范围为属壹品公司所有的深圳中德宝漯河汽车城项目在建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1号楼为扣除出售面积后剩余部分,建筑面积约15648㎡;2号楼为扣除出售面积后剩余部分,建筑面积约2516㎡;3号楼为扣除出售面积后剩余部分,建筑面积约832㎡;4号楼经法院执行已无剩余财产,不在评估范围;5号楼基础及分摊土地;6号楼经法院执行裁定后,剩余约618㎡;在建地下车库规划面积7488.12㎡。

具体评估标的内容,请各评估机构在提交报名资料后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相应管理人已知数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评估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标的财产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2.按管理人的要求就评估报告的相关问题向当事人做出解释、说明。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4.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房地产企业的评估业绩,从事过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评估业务的优先(以委托书、评估报告等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为准)。

3.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或资产评估资质。

4.报名单位及拟委派的从业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职的情形。

5.报名单位及拟委派的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四、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报名单位简介、拟派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简历、从事破产评估工作的业绩介绍、工作方案、评估费用报价(统一按金额报价)、支付方式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主体材料。具体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与本项目的评估师资格证书。

3.符合报名条件和承诺事项的承诺函。

4.报名单位认为应当以附件形式提供的其他材料。

5.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报名机构盖章确认的报名材料(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应于2024年920日下午6时前全部密封递交管理人(以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密封外包装封面需注明“壹品公司破产案件招募评估机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单位名称,未被选中的机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报名期限截止后,管理人将结合报名机构的数量等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方式及时间,并另行通知各报名机构,请各报名机构及时关注管理人的通知或公开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报名单位需承诺事项

报名单位需向管理人做出如下承诺:

1.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壹品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

2.未受过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 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保障按时出具专业报告。

4.一旦被选定为评估机构,自选定之日起3日内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工作,在最终签署的评估委托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报告。

5.对由管理人处所获知信息承担无条件保密义务。

6.所提交报名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六、选定规则

管理人采取竞争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对于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管理人将综合评估费用报价、机构规模、实力业绩及工作方案等情况,在法院监督下组织公开评审,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后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办公地点: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与金山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天投·江南里售楼部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密女士        联系电话:13938017095。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募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而进行,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照委托评估协议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通知备选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协议或重新组织遴选。

3.本次评估机构公开招募活动不适用招投标法。

4.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漯河壹品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


附件

壹品公司关于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