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安保机构招募公告

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安保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1小时前 公 开 人: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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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安保公司招募公告

2024121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审理2025721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283破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妥善管理债务人财产,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安保公司,对债务人位于平度市兰底镇孙家营村长营路6号(即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的土地、厂房等提供安保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保职责

(一)安保范围

平度市兰底镇孙家营村长营路6号(即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4991平方米。范围内包含土地及厂房、车间、餐厅、宿舍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121.49平方米,另配有污水池、各类棚体、院墙、门垛等构筑物。

(二)安保时间

自安保人员入驻之日起,至管理人通知安保工作结束之日止。

(三)安保内容

1.维护治安安全,做好秩序维护以及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2.常驻人员组成安保团队,并确定固定联系人,联系人定期向管理人汇报安保情况,及时汇报紧急安保情况;

3.常驻人员进行24小时巡视、看管;

4.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参选要求

(一)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所需提供安保工作的相关资质;

(三)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三年内无失信、违法记录;

(四)参选公司和安保人员与债权人、债务人等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安保工作开展的关系。

三、参选方式

(一)参选时间

本次参选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17时30分。

(二)参选文件

1.参选公司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与身份证复印件;

2.常驻人员及联系人的名单、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件;

3.安保方案、工作计划、报价方案(内容包括:费用总额、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是否可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4.书面承诺,内容包括:①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②参选公司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截图;③无影响安保工作正常开展的关系;④对接触到未经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⑤承诺自愿承担无安保费用的风险且安保费用接受人民法院的调整

(三)参选方式

1.如贵司有意向为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提供安保服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提交的材料中应当包含纸质报名文件一套、电子版报名文件一套存储介质为:U盘,内容应当与纸质报名材料一致),并共同作为一个密封件,密封件封套处应当加盖参选公司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参选公司应于2026年6月30日17时30分前参选材料以邮寄或现场方式向管理人递交(以管理人实际收到纸质参选文件等材料的时间为准)

3.递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甲华润大厦B座30层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律师

联系电话:15163627035

四、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公司的资质、规模、业绩、经验、报价择优选择1家参选公司作为拟聘请公司,报平度市人民法院批准后签订正式聘请协议

五、其他

(一)安保人员在开展安保工作期间所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参选公司自行承担;

(二)安保费用作为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破产费用,经平度市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根据破产财产处置的实际情况存在无法及时足额清偿或在无产可破时不能支付的风险

(三)未选定的参选公司,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青岛新苑三商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八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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