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报告

强制清算报告

公开时间:2024-12-02 公 开 人: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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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强制清算报告

                            (2024)立信清字第7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公司)无法完成自行清算,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1028日作(2024)0902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开拓健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1028日作(2024)闽0902清申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清算组职责,及时完成相应清算工作,现立信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制作清算报告如下:

一、工商登记情况及现状

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历史名称: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广博咨询有限公司)于201181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兰路8号(金域兰湾A区)1644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5811060131。经营范围:对第三产业、农业、工业、房地产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企业咨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11-08-102031-08-09,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原发起人为林滇凯、林云梅,注册资本3万元,后于20111221日,林滇凯、林云梅给将持有股权转让给叶宏杰、福建省开拓健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省大西岸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工商注册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福建省开拓健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2850万元,持股比例95%;叶宏杰,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组织机构:叶宏杰,法定代表人、任职执行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丹,任监事。2018524日,立信公司被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经清算组审核工商内档资料确认,立信公司股东已实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义务。

二、清算组工作完成情况

清算组自接受指定后完成了刻制印章、了解企业经营、财务状况、调查公司财产等一系列工作。

()刻制印章

20241031日,清算组刻制清算组印章1枚,印章字样为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该印鉴已向法院封样备案。

()刊登强制清算案件受理公告

2024111日,清算组前往立信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实地调查,公司注册地址原为租赁房屋,现地址为私人住宅,已查无该公司,无法对立信公司进行现场直接接管,清算组依法在公司登记注册地发布、张贴了强制清算案件相关公告。

()接管情况

清算组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开展对立信公司接管工作。2024111日,清算组向立信公司股东福建省开拓健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送达告知书,要求前述人员需如实履行相关告知和移交相关财产、账簿、印章等义务。股东福建省开拓健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表示未保管立信公司相关的公章、账册等资料及财产,且对立信公司公章、账册、财产等概不知情,清算组对此情况做了相关接管笔录。

经与福建省开拓健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核实,其表示无法联系上法人代表叶宏杰,由于立信公司已停业多年,公司监事陈丹处于失联状态,清算组无法与叶宏杰、陈丹取得联系。

截止目前为止,清算组未能接管到立信公司公章、财产、财务账簿资料及其他任何材料。

三、立信公司资产情况

1、现金、银行存款

2024115日,清算组分别前往中国农业银行东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东侨支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中国银行宁德分行调查立信公司名下账户信息及流水情况,经查询,立信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东侨支行开立的账户13210401040014306已经于2011125日销户除此之外,未查到立信公司其他账户信息。另立信公司及股东均未向清算组移交任何财务资料,亦未向清算组移交任何现金及银行存款。

故清算组未接管到立信公司现金、银行存款。

2、不动产、车辆

清算组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发起企业破产核查信息“一件事”查询申请,查询立信公司名下的房产、车辆情况。经查询,立信公司名下无任何不动产及车辆。

4、知识产权

清算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等公开渠道查询,均未查询到立信公司名下有登记知识产权。

5、应收账款

由于清算组未接管到立信公司任何财务资料,无法对立信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6、对外投资

清算组通过查阅立信公司的工商登记内档资料显示,未发现立信公司存在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目前,清算组未接管到立信公司任何资产。

四、涉诉涉执调查情况

清算组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询问申请人等途径查询,未发现立信公司存在涉诉涉执情况。

五、公司债权债务调查情况

(一)职工债权调查情况

因立信公司已无实际经营,经清算组实地走访,已无办公场所和相关工作人员。清算组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发起企业破产核查信息“一件事”查询,未发现立信公司劳动仲裁案件信息,也未发现立信公司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清算组询问立信公司股东福建省开拓健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其表示不清楚立信公司职工情况。由于未接管到立信公司职工资料、财务资料,清算组亦无法通过财务账册核实立信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此外,清算组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途径查询了涉及立信公司的诉讼和执行情况,未获有职工债权需要清偿。

(二)债权申报通知情况

清算组于202411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平台、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网就立信公司强制清算案的债权申报进行公告,债权申报截止期限为20241130日。清算组还向可能存在债权的法院、税务局等部门邮寄了债权申报材料,目前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清算组未收到债权申报申请。

(三)社保债权核查情况

清算组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发起企业破产核查信息“一件事”查询立信公司职工社保情况,经调查立信公司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

(四)税款债权核查情况

清算组向国家税务总局东桥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邮寄送达了债权申报通知材料,清算组收到东桥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电话回复,其告知立信公司不存在税款债权需要清偿。

综上,清算组未发现立信公司存在任何对外债权债务关系。

六、清算费用情况

(1)刻制清算组公章费用:125元;

(2)开立清算组临时账户费用:100元;

(3)快递费:64元。

上述费用合计人民币289元,已由清算组先行垫付。

七、无法清算情况下的股东连带责任义务告知

因清算组未接管到立信公司公章、财产、财务账簿资料及其他任何材料,故无法完成立信公司的清算工作。因此,清算组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规定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对于尚有部分财产,且依据现有帐册、重要文件等,可以进行部分清偿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对于没有任何财产、帐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向立信公司股东释明无法清算情形下风险责任:立信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立信公司股东对立信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申请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如前所述,截止本报告之日,清算组未接管到立信公司的公章、财产、财务账簿资料及其他任何材料,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资产可供分配,清算组无法继续开展清理立信公司债权债务的实质清算工作。因此,清算组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之规定,清算组将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交本清算报告,申请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立信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后,清算组将持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法律文书前往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最终能否办结以行政机关的办理结果为准。

特此报告。

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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