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力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广东力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广东力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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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一、会议基本信息

会议名称:广东力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时间:202571590分至1230

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

会议主持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会人员情况:应到债权人26家,实到14家(含委托代理人,名单附后),未到12家(名单附后);有表决权债权人19家(普通债权认定债权人,无财产担保)。

二、表决议案及表决结果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本次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19家,出席且参与表决债权人12家(有效表决票12张,无效票2张),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863,651.71元。其中:同意票11家(占比57.89%),代表债权额11,501,848.73元(占比89.41%);反对票1家(陈燕军),代表债权额651,083.33元;弃权票0家(未参与表决的7家视为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次会议决议符合法律规定,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本次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19家,出席且参与表决债权人12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863,651.71元。其中:同意票11家(占比57.89%),代表债权额11,501,848.73元(占比89.41%);反对票1家(陈燕军),代表债权额651,083.33元;弃权票0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次会议决议符合法律规定,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三)选定网络拍卖平台

本次会议对《选定网络拍卖平台意见》进行征询。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19家,出席且参与表决债权人12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863,651.71元。其中:选定淘宝平台11家(占比57.89%),代表债权额11,501,848.73元(占比89.41%);选定京东平台0家;弃权票1家(陈燕军未明确平台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次会议决议符合法律规定,选定淘宝平台作为网络拍卖平台。

(四)《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

本次会议对《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进行表决。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19家,出席且参与表决债权人12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863,651.71元。其中:同意票11家(占比57.89%),代表债权额11,501,848.73元(占比89.41%);反对票0家;弃权票1家(陈燕军未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次会议决议符合法律规定,通过《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

(五)《管理人报酬方案》

本次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进行表决。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19家,出席且参与表决债权人12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863,651.71元。其中:同意票10家(占比52.63%),代表债权额10,850,765.40元(占比84.36%);反对票1家(陈燕军),代表债权额651,083.33元;弃权票1家(佛山市顺德区三上精密工具有限公司未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次会议决议符合法律规定,通过《管理人报酬方案》。

三、决议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本次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本次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四、附件

《债权人表决情况统计表》

广东力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5

 


附件

50、广东力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50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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