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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1-10 公 开 人:惠州华惠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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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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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32-1

本院于20241212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惠州华惠公司清算组申请被申请人惠州华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案系公司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惠州华惠公司清算组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担任惠州华惠公司管理人廖宇威为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平达利商务中心3楼指针律师事务所债权申报联系人李帆律师联系电话13428099590。惠州华惠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213日上午10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地点有变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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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华惠公司-公告-(2025)粤13破2-1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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