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实物资产拍卖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实物资产拍卖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0-14 公 开 人:新疆龙马金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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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实物资产拍卖机构的公告

 

20171215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疆龙马金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龙马房地产公司管理人。2018年9月5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龙马房地产公司破产。

2023年8月21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新疆龙马金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的税款债权以实物资产方式分配到龙马都市小区九套住宅并委托管理人公开拍卖龙马都市小区九套住宅。为协助税务局工作,管理人拟对拍卖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马房地产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龙马金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10722480803,成立日期:2013813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阮苗苗,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八一路新禧家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委托代建、商品房的销售、房地产投资、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水暖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拍卖资产为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前进大道南侧、南三路以东龙马都市小区9套住宅评估价值共计408.12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房号

评估总价(万元)

1

1-1-703

42.64

2

3-1-1104

66.62

3

3-2-501

46.45

4

1-2-202

37.34

5

1-2-701

42.64

6

2-1-503

41.81

7

1-2-803

45.65

8

1-1-902

38.52

9

3-2-901

46.45

合计

408.12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介机构名册》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拍卖机构

2、拍卖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或项目人员与新疆龙马金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税务局不存在利害关系;

3、拍卖机构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

4、报名机构需有较丰富的参与破产财产拍卖工作的经验;

5、报名机构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三、参与公开遴选应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方式

1、报名机构参加公开遴选时,应提交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有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列明收费依据、收费金额、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信息

2、有意向报名的拍卖机构应于2023年1020前将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应提交的材料以PDF版为格式,文件命名为“单位+公开招募拍卖机构”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895887721@qq.com;并同时将纸质版一式贰份提交给管理人。逾期提交材料,视为未报名

3、管理人联系方式地址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6015联系人钟润丹,联系电话18119016250

四、选取方式

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后,将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报价方案等事项,综合考量后确定拍卖机构。

、其他事项

1. 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并签订委托拍卖服务合同,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进行通知

2.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新疆龙马金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新疆龙马金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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