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3-12-27 公 开 人:广德八零九零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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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皖1822破7-2 

 

 

申请人:广德八零九零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在对申请执行人宣城勤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 天商贸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德八零九零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八零九零公司)、葛广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强制执行过程中, 发现八零九零公司具有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经申请执行 人勤天商贸公司书面同意,本院决定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移

送破产申请审查。

经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受理该案,并指定本院审理。

本院查明,八零九零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30日,住所地位于广德市域,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因经营不善,导致公 司出现诉讼案件,现部分案件已生效,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 本院裁定受理后,经管理人调查,公司现有资产为130411.07元,无异议债权金额为1233591.69元,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2023年12月15日,八零九零公司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宣告八零九零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八零九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 偿能力,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广德八零九零装饰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三年十二月十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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