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22 公 开 人: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437次
  • 打印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18日裁定受理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823日指定管理人。因破产重整工作需要,经管理人报请法院后决定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债务人于201057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5009.4233万元,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6号物联网大厦北楼1001-1020室,登记机关为石家庄行政审批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的研发、设计、维护、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债务人系河北省第一家取得CMMI5国际资质认证的民营企业,2016年3月挂牌新三板,目前属于新三板创新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科恒运的业务开展受到冲击,合同履行延迟,回款周期延长,资金链出现断裂。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103030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21年1231债务人资产总值为257989941.68元,负债为121100778.87元,所有者权益为136889162.81元。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专业人员配备方面具有足以完成委托事项的能力;

2.有办理破产案件审计、评估业务丰富的实践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与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工作成果满足破产清算工作需求,具体如下: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协助管理人审查债权;

7.协助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债务人成立以来的财务账,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害债务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并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

3)审计机构应当对本案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的《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及本案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第32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11.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12.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评估机构

1.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6.工作要求参照审计要求。

四、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2.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破产重整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5.应聘机构及从业人员三年内没有参与过对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及不存在其他依法应当回避情形的书面声明;

6.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加盖机构公章。

六、申报方式

将盖章的报名材料扫描版发至邮箱zhongkeguanliren@163.com,并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叁份)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68号尚峰汇大厦C座2单元2013室。

联系人:张律师  李律师             联系电话:15081163863

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16点整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入选机构如果报名参选机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计算)仅有一家时,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确定为中选机构。管理人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与候选机构就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报酬进行磋商,首先磋商一致的候选机构确定为评估机构对于已报名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2.管理人将本次选聘结果向人民法院报备后,与最终选定的评估、审计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本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相关机构按合同约定安排进场工作,原则上入场后40天内出具报告。

3.审计、评估机构为开展审计、评估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4.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服务费用。

5.债务人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暂无资金支付审计、评估费用该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根据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适时支付。

6.参与本次选聘评估、审计机构的费用由各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22


附件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