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18 公 开 人:镇江市紫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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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紫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4)紫石破管字第007号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24516日作出(2024)苏1102破申9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镇江市紫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41018日作出(2024)苏11029号决定,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黄友定担任管理人的负责人。你(单位)如对紫石公司享有债权,应当2024年1127日前紫石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债权,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同时,紫石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2122:30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与申报债权材料所载的人员不一致的,应当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镇江市紫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

 

 

债权申报/邮寄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邮编:212003;

联系人:陆律师,电话1891280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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