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1973破31号《公告》

(2018)粤1973破31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1-11-16 公 开 人: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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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8)粤197331

20211115日,本院根据东莞市塘厦林村加油站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批准东莞市塘厦林村加油站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东莞市塘厦林村加油站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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