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注册资本通知函

补缴注册资本通知函

公开时间:2025-11-06 公 开 人: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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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注册资本通知函

 

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股东向水国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5日作出(2025)粤01破申4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何连春对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2025)粤01破32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庞勇智。    

经管理人查明,誉力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8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骆卫东、向水国阁下现为誉力公司自然人股东之一,持股比例45%,认缴出资额为1206万元,根据誉力公司的工商内档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截至目前,誉力公司尚有2680万元未实际缴纳出资。现管理人就阁下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予以通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5条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告知阁下应当向管理人履行认缴注册资本1206万,贵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将款项支付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03 7162 2800 10

特此通知。

 

 

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管理人联系人:

苏欢律师,18824719909,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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