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项目债权债务处理的公告

关于合作项目债权债务处理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5 公 开 人: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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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项目债权债务处理的公告

                           2022)海特破管字第180-4

致合作项目各参建单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73日作出(2023)粤012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安排,对于合作项目待收工程款和合作项目工程专户的资金不列入海特公司财产,合作项目的债权不确认为破产债权,合作项目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统一按照《关于合作类项目债权债务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根据上述重整计划的安排,为了尽快理清经认定的42个合作项目的债权债务,完成合作项目合同义务和结算,保证资金安全,维护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参建单位应尽快提交合作项目分配方案和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联系管理人沟通结算事宜,管理人根据办法规定的付款条件对资料复核无误后,根据分配方案进行结算。

二、为确保资金安全,管理人协调平安银行开设了管理人智能清分账户,专门用于合作项目资金回款和分配。后续合作项目回款统一使用管理人智能清分账户进行回款,转款时备注工程项目名称。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0213147000001

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三、目前尚不具备分配条件的合作项目专户资金,需由参建单位联系业主单位配合管理人将款项转入前述管理人智能清分账户进行暂存,待符合分配条件时再进行分配。

四、海特公司重整程序终止后,可能出现海特公司债权人申请恢复执行、新海特公司因涉执行案件被执行的情况,各参建单位需尽快按管理人前述公告要求进行处理。

五、管理人已对合作项目的资金风险进行努力控制,但合作项目专户资金仍存在被执行转移的风险。因合作项目债权债务不纳入破产程序进行处理,且因海特公司实施的分离清算式重整具有不确定性,海特公司及资债处置公司对合作项目的资金安全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合作项目合同结算联系人:汤先生 15622373402

合作项目资金转存联系人:游女士 15602404379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7

特此公告。

                             广州航天海特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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