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及会议资料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及会议资料

公开时间:2023-09-09 公 开 人: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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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将于2023年9月12日9时30分准时召开。线上签到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9时00分开始。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线上召开。

三、参加方式

1、参加网络会议的债权人或代理人须使用已向管理人提交的债权申报资料或《授权委托书》中确认的债权人或代理人手机号码登录会议系统观看直播并进行投票。

2、本次网络会议召开前,债权人可按照管理人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在微信搜索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后点击底部菜单栏“会议”(或直接通过收到的短信链接直接点击跳转进入),选择“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入,点击“签到进入网络会议”或“进入网络会议”,会议召开前3日内可查阅会议资料,会议当日将提前半小时(2023年9月12日9:00)启用网络会议室,各位债权人或代理人可进入网络会议室签到或等待会议开始。

四、有关决议投票时间

2023年9月12日10:00至2023年9月19日17:00

五、投票方式(网络线上投票为主+线下书面投票为辅)

1、网络线上投票

“会议表决”位于直播界面下方,债权人可通过点击“赞成”或“反对”按钮,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全部选择完毕后点击“提交”即算投票完成,投票结果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如若代理人代理了多名债权人的情况,可根据以下说明操作:

1)代理的多名债权人投票表决的情况一样,正常投票表决即可,表决一次相当于代理的所有债权人都表决完成。

2)代理的多名债权人表决情况不一样,点击代表投票人-选择名单,选中需要代表的债权人,表决提交之后即可,重复操作就能实现帮不同的债权人表决不一样的情况。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71-89180115。

2、线下书面投票

原则上,各债权人以线上投票为主,若有特殊情况不方便线上投票的,则可在自管理人发起投票之日起,在2023年9月19日17:00之前,以邮寄的方式进行投票。

邮寄投票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罗马假日广场嘉宝楼7楼,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谭律师,联系电话:17380460030

六、债权异议

对债权表中记载的自己债权或他人债权有异议的,债权人可在本次会议结束后15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债权人提出异议的,管理人将对异议进行复核并适时予以线上/短信/书面等方式回复;如异议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在收到管理人回复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若未提出异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视为同意债权表或复核结果。

七、其他说明

1、依法申报并确定了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2、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4、债权人可在会后就会议内容向管理人进行咨询。

 

 

四川省锦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

锦鹏公司破清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文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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