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02 公 开 人: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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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马艳红的申请,于2024年5月31日裁定受理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指定河南好谦律师事务所担任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做如下公告:

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日前,向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新丰二街怀庆药都全鑫商务二楼;邮政编码:454100;联系人:王泽伟;联系电话:1383910848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同时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沁阳市命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2日9时在该院二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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