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宏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职工债权公示

泉州宏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8-13 公 开 人:泉州宏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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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宏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职工债权公示

2025)宏景破管字第13

2025618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泉州宏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作出(2025)闽05破申170号之一民事裁定将该案交由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同时指定福建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泉州宏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813日,未发现宏景公司有职工债权,也未有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820日止。同时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示,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可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222号香缤中心17楼福建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 19959950609

特此公示!

泉州宏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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