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瑞辰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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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12-20 公 开 人:连云港瑞辰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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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4926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4)苏07清26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的连云港瑞辰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41015作出(2024)苏07强清2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组成连云港瑞辰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同时指定卢慧磊为清算组负责人。

连云港瑞辰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申报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连云港瑞辰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清算组清偿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连云港瑞辰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0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慧磊13815607956

        陆鸿瑞15261301637

        秦晓娇13705125089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牛山北路208-97号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222300


附件

申报债权及清偿债务、交付财产公告.jpg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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