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营业执照遗失公告

公章、营业执照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31 公 开 人:杭州氧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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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224日作出(2021)浙01破申207号,裁定受理重庆博多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杭州氧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1231日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氧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应当履行接受公章、营业执照的职责。但管理人未能接收到该公司的印章、营业执照等(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印章等自公告之日起声明作废,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冒用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杭州氧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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