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公开招募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公开招募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07 公 开 人: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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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2月14日作出(2025)鲁078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对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2月28日依法指定山东联邦律师事务所担任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保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经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批准,拟对外选聘法律服务机构为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册资本:15000万元(已实缴),现股东为:芜湖智赢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比例为70%;潍坊圣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6613984230。法定代表人:张锦辉。营业期限:2007年4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钢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二、工作内容

根据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破产工作需要为管理人在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清算工作中接收相关财务资料、提供评估、审计服务,并提供评估、审计报告。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当具有相关经验,不接受联体报名;

2、报名机构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担任评估或审计机构的情形,且与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3、报名机构及其拟派驻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程序

申报机构应提交以下所有材料一式叁份,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

1、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机构应于2025年3月7日前向管理人送达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超过截止时间未送达的,视为放弃本次竞选。

2、报名文件。各报名机构需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需加盖公章):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相关业务经验介绍、拟参与本次服务报价(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以及报名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

3、报名联系人及地址:郭瑞莲,15095116269,山东省寿光市富地中心404D。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募服务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债权人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选定一家法律服务单位,管理人将对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3、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资料不再退还。

4、拟聘请的服务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在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批准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5、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6、选定聘用的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法院或管理人授权的情形除外。

7、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8、如参与竞标选聘的中介机构不满足资格要求或管理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可再次组织选聘活动。

9、本公告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寿光宝隆石油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3月3日

 


附件

宝隆石油选聘评估、审计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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