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法院认可分配方案)

公告(法院认可分配方案)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广东昊中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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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5)昊中宏破管字第37

广东昊中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债权人:

管理人于202573日向债权人会议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审议表决,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723日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5)粤06062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本次分配确定于2027728日开始实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分配,分配账户以各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收款账号为准。本次分配的财产金额为1,111,016.14元,参与分配的债权总额16,142,560.06元。

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债权人自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广东昊中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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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昊中宏破管字第37号《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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